1、按照财务处文明服务公约办理各项业务。
2、接打电话时,语调要亲切、温和,使用礼貌用语。
3、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职责范围内一时办不了的事或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的事,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职责范围以外的事,要主动与分管同志联系,及时处理。
4、实行首接待负责制,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制度,使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即到财务处办事的人员在办事时因对办事程序不清楚、办事手续不完备等等原因而需要补办手续时,财务处第一个接待的同志有义务将需要补办的手续完整的、一次性的告诉服务对象,保证服务对象下次来财务处办事不会因对手续不清楚而无法完成报销事宜。
5、定期在校园网上公布财务政策、规定和各种经费发放的信息;定期更新个人查询信息,保证教职工能及时利用校园网查询到个人与财务有关的信息。
6、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向周围同事告知去向,且速去速回。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7、遵照财务处勤政廉政规定办事,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在财务处网站设立“财务处信箱”,欢迎广大师生对财务处工作和财务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