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销方式的变化及会计制度的改革,财务处重新调整报销工作时间,具体安排为:
1、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15:00集中对外接收审核广大师生的各类业务报销单据;下午15:00后不对外接收报销业务,集中审核处理上午及之前接收未处理的报销单据,进一步审核报销票据、账务处理、支付转账等。
2、其他集中处理专项事务,除“急事急办”外不受理其他报销业务的时间为:
(1)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
(2)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账、对账时间(遇节假日和休息日提前)。
(3)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时间除外)。
(4)全处人员参加各级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5)年终决算期间。
(6)其他突发性的情况,如停电、网络故障等。
3、有关说明:
(1)遇有突发性情况(如住院等)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随时办理业务。
(2)遇有上条第(5)、(6)项情况,财务处将即时通知。
(3)寒暑假报销时间,将根据学校放假通知精神,届时另行确定具体报销时间。